闽清县“六个明确”开展计生困难家庭房屋修缮工作
时间:2016-07-05 10:02

     5月23日,《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闽清县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房屋修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政办[2016]39号)正式下发全县。该通知用“六个明确”对闽清县计生困难家庭房屋修缮工作做出具体要求:

  一是明确目标要求。2016年完成全县61户计生困难家庭房屋修缮;2017年完成60户计生困难家庭房屋修缮。

  二是明确实施对象。选定本县户籍(持有身份证、户口簿),计生困难家庭(特殊家庭、独生子女、农村二女户)中的无房户、C级危房户(危房为其唯一住房)为实施对象。

  三是明确补助标准、来源及拨付。修缮户按评估修缮造价,低保户、精准扶贫对象每户补助不超过4万元,其余每户补助不超过3万元;建房户补助标准为每户4万元。修缮工程动工后拨付资金50%,竣工验收后拨付剩余50%。

  四是明确实施步骤。4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5月底前完成入户核查、汇总上报、建档管理,6月至12月组织修缮工作,10月底前各乡镇将本年度实际修缮户数及资金报送县卫计局、计生协会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

  五是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负责本乡镇计生困难家庭房屋修缮和资金发放工作;县卫计局、计生协会牵头组织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摸底调查、入户核查、修缮评估、张榜公示、竣工验收和资金管理使用;县财政局根据县卫计局、计生协会提供的修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下达补助资金;县民政局、县委农办负责核实确认修缮户名单中的低保户、精准扶贫对象。

  六是明确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该项目,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认真评估验收,落实监督检查,将该项工作纳入考核、评估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闽清县计划生育协会 周立闻) 

  

来源:计生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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