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5-31 10:3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2日至4月4日,市委巡察四组对中共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3年9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计生协党组高度重视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贯彻,第一时间部署推动,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传达市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主动对标对表,明确目标要求。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巡察整改期间,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人口发展和群团工作及计生协本系统本领域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关于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要指示、关于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制度及全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会议精神。2023年1025日,市计生协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及成员对照巡察整改清单以及征求的意见,主动认领查摆,严肃认真剖析,开展批评与相互批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自觉扛起整改责任。2023年913日,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党组整改办公室、选人用人及意识形态整改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分别由两位党组分管领导担任,相关业务处室人员为成员。党组研究制定了《中共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总体方案》《市委巡察组巡察中共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围绕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进度清单,逐项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逐项“挂号”解决、“销号”落实。

  (三)强化第一责任制,从严督查推进。党组书记刘惠珍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率先垂范、靠前指挥,主动认领问题18个,占比超50%主持召开专题会议6次,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听取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加大巡察整改督促力度,有序推进整改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研7次,督促和推动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对巡察反馈有关事项存在问题,谈话提醒3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四)强化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党组既拿出“当下改”措施,又形成“长久立”机制,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从思想上、制度上深化问题整改,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出体制机制上的“症结”所在,切实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改进工作、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突出长效治理、举一反三,着力从思想根源以及制度机制上查找原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巡察整改期间,共建立健全14项工作制度,为推动工作完善了6项机制,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为计生协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到位。

  一是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2月12日,第(2)项基本完成整改,其余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及成效:

  1)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7次党组会议、6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生态文明建设人口发展、群团工作等重要论述精神及全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会议精神结合计生协实际提出贯彻要求,切实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二是中心组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计生协本系统本领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的专题研讨,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作重点发言。已完成。

  2)积极融入健康福州战略和我市人口高质量发展大局。一是加强调查研究。2023年5月出台《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大兴调查研究方案》,围绕助力健康福州战略和我市人口发展等确定3个年度重点课题;组织开展第二季度县(市)区调研,结合主题教育开展第三、四季度调研,同时走访调研发改、民政、卫健、教育、妇联,听取有关部门及基层对计生协助力健康福州建设和人口发展工作意见建议二是做好调研成果转化。以党的二十大关于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重要部署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为指导,基于第二季度、第三季度调研和访谈素材,分析我市人口发展新特征、新趋势、新问题立足计生协职责撰写《关于计生协参与福州生育友好社会建设的路径的调研报告》上报市委,为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规划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基本完成。

  3)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2023年9月19日,党组会议安排传达学习中央《决定》;在主题教育理论学习、年度会长读书班、业务处室培训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党建“三会一课”等会议上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已完成。

  二是针对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2月12日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具体措施及成效:

  4)将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大学习交流力度。2023年8月29日,组织家庭服务处全体干部赴省计生协家庭服务部学习,请教项目开展方法,提升项目工作水平,9月份参加中国计生协幸福工程业务培训班,10月份参加中国计生协举办的党的创新理论思想业务培训班,提升能力,以学促干。在培训期间,与同时参训的省内外各级计生协同仁交流工作,学习先进经验。已完成。

  5)深入开展工作调研,找准幸福工程项目在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中的定位,提高各级计生协党员干部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开展“幸福工程”项目的主动性和工作能力。2023年10月27日,联合省计生协赴闽侯县白沙镇开展幸福工程项目专项调研,期间举办省、市、县、镇四级计生协座谈会,了解基层开展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推动工作开展。结合主题教育活动,会主要领导于11月17日-23日赴鼓楼、仓山、永泰等县区深入调研,推促幸福工程项目工作。11月22日,分管领导赴晋安区开展专题党课授课活动,并与晋安区各乡镇(街道)秘书长座谈调研,推进幸福工程项目工作。已完成。

  6)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幸福工程”项目转型发展一是通过市计生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推动县(市)区会长、常务副会长;处室负责人联系县(市)区分管领导;处室幸福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导具体工作开展的方式层层推动县(市)区计生协探索开展幸福工程扶智、扶助健康工作。二是安排项目负责人前往福清市、台江区进行项目工作专题授课,为基层答疑解惑,推动工作创新。2023年11月,闽清县计生协投入30万元幸福工程资金,联合县中医院为全县农村计生低保户的母亲、计生特殊家庭的女性开展体检。推动鼓楼区从幸福工程经费中安排10万元资金为辖区内失独家庭母亲中自费参加体检人员提供每人300元补助金,进一步筑牢计生特殊家庭健康屏障。已完成。

  7)定期通报幸福工程工作。2023年10月16日,对全市第三季度幸福工程工作进行专题通报,着重点评各县(市)区好的做法,明确目标进度。据省计生协通报,2023年福州市幸福工程资金使用量居全省第二名2023年资金使用率和工作完成率均超过2021、2022全年,扭转了下降的趋势。已完成。

  三是针对落实上级重要工作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2月12日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具体措施及成效:

  8)贯彻上级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部署出台《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贯彻落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聚焦群众关切,助力政策的有序衔接,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保障工作。已完成。

  9)着力推进线上儿童保健家庭指导员培训一是2023年11月印发《关于认真落实全市计生协组织宣传重点工作的通知》,指导基层计生协利用智慧海都APP“生育与健康”栏目组织开展线上培训。目前,各县(市)区均组织基层人员参加儿童保健家庭指导员线上培训,2023年底,全市2729个村(社区)已有2256人通过儿童保健家庭指导员培训巡察时未完成任务的7个县(市)区和高新区均完成“30%以上村(社区)培养1名取得认证的家庭健康指导员或儿童保健家庭指导员”的目标。二是选派7名来自台江、闽侯、罗源等区县计生协、卫健系统的工作者参加省计生协2023年举办的全省家庭健康指导员(师资)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已完成。

  2.推进新时代计生协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针对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2月12日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具体措施及成效:

  10发挥生育关怀行动牵头作用2023年6月6日,组织召开市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会议,主动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在人口发展、生育支持、健康家庭建设和帮扶计生家庭工作方面沟通与交流,交流了开展新时期生育关怀工作的经验做法,进一步部署、推促工作,积极发挥计生协桥梁纽带作用,联合各级各部门共同营造人口长期稳定增长的社会氛围。已完成。

  11主动走访相关市直部门。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采取走访访谈形式,主动联系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等职能部门,通过研讨交流等形式,了解和掌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二孩、三孩家庭的优惠政策。12月5日,走访市妇联,围绕深化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关爱妇女、打造专业志愿队伍等,研究下一阶段计生协与妇联联动协作举措。已完成。

  12)加强对生育优惠政策的宣传。一是在市计生协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开设专栏推送关于政策解读、婚育新风、健康科普等推文12篇,传达福建省贯彻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宣传新时代婚育文化、提供优生优育指导,促进家庭和谐幸福二是在《新福建》《福建卫生报》视频号、抖音号等省级媒体视频号发布30条《福医育福娃》优生优育宣传短视频三是督促基层落实《关于认真落实全市计生协组织宣传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促进新时代婚育文化建设,开展婚育文化“六进”行动,指导基层计生协通过入户宣传、广播宣传、制作宣传栏、悬挂宣传条幅等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讲活动,提高政策知晓率。已完成。

  针对落实计生帮扶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2月12日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具体措施及成效:

  13加大落实计生帮扶政策力度。一是前往省计生协家服部学习、走访相关保险公司,通过加大双方沟通力度、组织保险工作协调会、指导基层学好用好项目文件等多形式推促各县(市)区计生协开展好计生家庭意外伤害险、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险项目。二是指导提升晋安区岳峰镇家庭健康服务中心国家级示范点建设,在点内增加生殖健康服务内容,以点带面推动家庭健康促进工作。三是组织开展与生殖健康相关的义诊服务、知识讲座、健康体检等家庭健康促进活动。2023年9月,组织全市各级计生协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加省级“家庭健康知识有奖竞答活动”,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提升家庭健康理念,台江区计生协被省计生协评为“优秀组织单位”。10月23日-26日,联合省、鼓楼区、闽清县计生协及所辖镇街卫生服务中心四级联动,开展为期一周的“重阳健康行 服务暖人心”暨颈动脉斑块专项筛查公益活动,通过进社区、下基层、开直播等多种形式,提升家庭健康素养。11月19日,指导台江区计生协举办“提高健康素养 创建幸福家庭”健康家庭评选暨家庭健康挑战赛。活动现场专门设置了生殖健康宣传咨询台,为参与群众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四是制定“健康知识进万家”健康科普宣传点宣传活动计划,发挥市级家庭健康促进专家作用,开展线下活动及线上直播科普宣传。10月31日举办“健康知识进万家”系列活动——请对男性多一点关爱”直播沙龙活动,邀请市级家庭健康促进专家库专家林栋博士科普、答疑。已完成。

  14将开展“六好”示范村(居)工作融入“六项重点任务”综合评价工作。一是出台《关于认真落实2022-2023年度“六项重点任务”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指导县级计生协对照上级要求查缺补漏,在强化基层计生协组织建设、落实“六项重点任务”项目中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评价工作。二是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及第四季度调研工作,会领导于2023年11中旬、12月初赴马尾、连江、长乐、台江等县(市)区开展调研、召开工作座谈会了解基层实际和困难,推促基层完善阵地建设、落实综合评价工作。已完成。

  15)督促清查2019年至2022年度市级六项重点任务及生育关怀财政预算专项经费248.63万结余情况巡察整改期间,四个年度的历史结余资金全部结清。同时督促指导机关各业务处室按年度预算安排,提高各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加快专项经费支出进度。2023年11月,结合第四季度调研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快2023年度省、市级生育关怀及家庭健康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已完成。

  16巩固发展计生困难群众房屋修缮工作。2016年至2018年期间计生困难家庭房屋修缮工作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投入修缮资金1824万元,为671户计生困难家庭修缮房屋,完成了全市任务。2019年以来,市计生协持续开展对计生困难家庭房屋修缮的查缺补漏以及遭遇天灾计生困难家庭房屋修缮,累计出资83.79万元为50户符合条件的计生困难家庭进行了房屋修缮。一是巡察反馈后我会即通知各县(市)区计生协开展房屋修缮需求情况的专项摸底工作,强调定期上报符合条件的需求对象,做到动态了解,应修尽修。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房屋修缮政策的知晓率,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做到应扶尽扶,应帮尽帮。二是指导县级计生协按照文件规定,利用本级资金积极开展辖区内房屋修缮工作,2023年长乐区、罗源县出资9万元对5户计生困难群众进行了房屋修缮。三是对不符合房屋修缮条件,但遭遇天灾导致房屋受损的计生困难群众通过其他帮扶项目予以帮扶。受“海葵”台风影响,永泰县上报5户计生困难家庭房屋受损。因不符合房屋修缮标准,提请市人口福利基金会列入紧急救助范围,共出资2.8万元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已完成。

  17)关于小额贷款贴息项目。随着计生协工作转型发展和育龄群众需求变化近年来,我会通过幸福工程、节日慰问等项目帮助计生困难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条件,逐步替代小额贷款贴息项目,实现项目工作的转型发展。已完成。

  针对宣传服务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2月12日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具体措施及成效:

  18)增设市级健康科普宣传点。2023年9月底,联合市卫健委在闽侯县青口镇举办“健康知识进万家”科普宣传点授牌暨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启动仪式,深挖基层社区潜力,新增永泰县南门社区等8个市级健康科普宣传点,目前市级健康科普宣传点已达28个,实现市级健康科普宣传点在县(市)区的全覆盖。已完成。

  19丰富宣传科普工作。制定“健康知识进万家”健康科普宣传点宣传活动计划“榕城健康直播间”宣传活动计划。2023年10月31日,举办“健康知识进万家”系列活动——请对男性多一点关爱”直播沙龙活动,邀请市级家庭健康促进专家库专家林栋博士科普、答疑。已完成。

  20提升对失独家庭的帮扶服务水平,着力加强个性化、有针对性的服务一是组织县(市)区项目工作人员学好、用好中国计生协、省计生协关于暖心家园建设、暖心行动开展的有关文件,提升服务失独家庭成员水平。2023年11月24日,组织全市各级计生协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负责人、暖心家园项目点项目工作人员参加全省暖心行动心理援助实践核心能力提升线上培训班,学习复杂性哀伤及其处理、稳定化技术、巴林特小组介绍等专业性课程,有效提升了计生协服务队伍对心理慰藉专业技术的认识。同日组织协调永泰县计生协前往台江区福瑞社区暖心家园项目点交流学习,相互提高,相互促进。二是依托全市24个暖心家园服务阵地,提升个性化服务水平。根据失独家庭需求开展入户关怀活动106场,入户2244人次;主题特色活动19场次,服务489人次;累计进行1对1的心理辅导169人次。已完成。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短板。

  针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2月12日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具体措施及成效:

  21)加强制度建设。2023年11月14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修订完善《中共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组织认真实施;加强阵地建设管理;10月12日,修订完善并印发《福州市计生协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三审制,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优化我会新闻宣传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目前,网站及公众号每篇信息均由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审批后发布,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权威、更新及时。已完成。

  22)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根据《中共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党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明确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领导班子检视剖析材料、纳入领导干部述职报告、述职述廉内容和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中,切实把全面领导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网络舆情处置机制,研究制定《市计生协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发现舆情及时应对,每年开展一次相应培训教育,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党组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领域重大事件、重要情况、民生热点以及行业队伍中存在的舆情风险点等意识形态形势分析,每年不少于1次,重要情况随时分析研判。2023年7月18日,市计生协召开党组会议,对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总结研判,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部署。已完成。

  23)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和组织管理。2023年2月23日,召开市计生协机关网络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通报2022年度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部署2023年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对队员完成任务情况结合上级任务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积极主动融入全市网络宣传阵地舆论引导工作中,认真完成网宣任务,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已完成。

  针对基金会管理存在风险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2月12日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具体措施及成效:

  24)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基金会的管理严格按照业务范围使用资金,有关业务资金使用必须由理事会研究通过后执行。修订了《福州市人口福利基金会章程》,进一步规范了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补充“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相关条款内容,明确加强资金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财务管理,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已完成。

  25)严格按照社团组织管理有关规定公布信息。2023年4月13日已将工作报告在民政部门指定网站登记公布,整改后的基金会信息公开等工作在换届审核过程中得到市民政局管理处室的认可。已完成。

  26)理顺管理机制。以市人口福利基金会换届为契机,明确由理事长行使岗位职责,理事长负责主持召开理事会并签发文件。2023年10月31日,市人口福利基金会完成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人员,修订了《福州市人口福利基金会章程》,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已完成。

  27)解除与退休高级职称人员返聘协议并清退兼职薪酬。市人口福利基金会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理事会议,议定与退休高级职称人员解除退休返聘协议书;清退2022年2月至2023年5月兼职薪酬14.62万元已完成。

  28)进一步梳理、完善内控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11月修订了《福州市人口福利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强化对市人口福利基金会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提醒、教育,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针对开展调查研究走过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2月12日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具体措施及成效:

  29)提升调研实效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23年12月4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制度弘扬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实施意见>的方案》,围绕组织领导、理论武装、担当作为、有效督查等方面出台14项举措,推动调查研究转风提能。二是严格落实市计生协领导干部调研工作制度会领导和各处室在制定年度计划时精心安排调研活动,2023年会领导研究共制定5个重点课题,调研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提交会议进行专题讨论研究。三是推动及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措施,办公室及时督查落实调研解决问题情况。重新研究排查9个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完成。

  30)针对“同步调整对于失独家庭认定”问题,已落实失独家庭帮扶以卫健委认定的领取特扶金对象为准,均列入计生协符合条件的帮扶范围,其中包含没有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事实失独家庭。已完成。

  31)针对“适当放宽闽都助学要求”问题,实施好《关于继续开展生育关怀-闽都助学活动的通知》,对全市闽都助学工作进一步梳理,对助学条件和范围进一步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计生家庭子女,全部列入市级帮扶范围。对其他计生困难对象,加强上下联动,指导县(市)区计生协使用本级资金予以补充。2023年全市共投入资金90.9万元,资助学生193名。已完成。

  32)针对“协调妇联、妇幼等相关部门提供更多资源”问题,市计生协、市妇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0-3岁儿童家庭营养改善与科学养育促进工作实施方案》,对儿童早期发展及科学育儿人员培训、工作重心下移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及相关政策性支持。已完成。

  33)针对“在养老社区开展暖心工程”问题,一是组织县(市)区项目工作人员学好、用好中国计生协、省计生协关于暖心家园建设、暖心行动开展的有关文件,提升服务水平。2023年11月24日,组织全市各级计生协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负责人、暖心家园项目点项目工作人员参加全省暖心行动心理援助实践核心能力提升线上培训班,并组织协调永泰县计生协前往台江区福瑞社区暖心家园项目点交流学习,提升计生协服务队伍对计生特殊家庭中的中老年人的帮扶能力。二是根据中国计生协、省计生协要求规范化建设暖心家园,并指导县(市)区计生协扎实开展暖心行动,加大对失独家庭老人的关心关怀。2023年以来全市开展“5+N”活动(集体庆生、知识讲座、文体活动、交流联谊、入户关怀+主题特色活动)累计服务计生特殊家庭达2303人,有力提升了服务覆盖面。已完成。

  34)针对“紧急救助项目对象调整”问题,指导推促各县(市)区计生协将“紧急救助”项目列入计生协日常业务工作培训范围,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帮扶的计生困难群众身上,使其得到及时的救助。对市级“紧急救助”项目覆盖不到的群体,指导各县(市)区计生协利用本级资金予以补充,开展救助。据统计,2019年至2023年,全市各级计生协使用“紧急救助”资金合计511.1万元,救助709户遭遇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或因意外伤残死亡的计生困难家庭,其中市级出资344.2万元,救助427户;各县(市)区出资166.9万元,救助282户,实现了分级救助。已完成。

  35)针对“意外伤害险赔付率”问题,将全省计划生育家庭保险工作推进会精神及我会工作意见作为县(市)区计生协相关工作开展的依据,一是家庭服务处全体干部赴省计生协家庭服务部学习,进一步明确了上级计生协关于计生家庭意外伤害险赔付率低于70%的工作要求。二是加强与保险公司沟通联系,2023年8月22日分管领导带队赴中国人寿福州分公司开展保险项目专项调研,多次邀请保险公司领导及相关工作负责人来我会商谈、协调相关事宜。三是11月1日组织召开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协调会,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计生协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规定选定合作保险公司,与中标保险公司商定计生家庭意外伤害险赔付率低于70%的差额部分返还用于开展生育关怀项目的事宜。已完成。

  36)针对“健康知识进万家”小程序问题。2023年11月至12月,结合主题教育调研,开展“健康知识进万家”工作调研,通过调查实地走访、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当前“健康知识进万家”工作进展情况、突出矛盾困难,形成《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健康知识进万家”活动现状与优化研究》调研报告,对“健康知识进万家”工作路径、机制优化方向提出合理化建议。现已将该调研报告提交给省计生协,为改进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已完成。

  37)针对“相关刊物出版”问题。一是《福州计生协》内资根据基层工作者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版面、提质扩容、内容充实,增设“专家告诉你”“消息树”“基层风采”“经验交流”等栏目,每一期均有基层优秀工作者、优秀项目点工作经验、基层创新工作思路及方法相关报道。二是《人口发展研究》增设“养老事业思考”“时政评论”“人口宽带”“工作研究”“人物访谈”“热点评论”等栏目,邀请省市人口、经济研究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撰写文章,从多角度、多方面积极探讨如何鼓励、激励生育,构建生育友好社会环境。已完成。

  38)针对“建议在相关刊物和内容上更加充实”问题。一是《人口发展研究》增设栏目,从多视角挖掘国内外的新思想和先进经验,同时丰富文章的类型和内容趣味性、可读性,扩大了读者的层面和年龄结构。二是邀请省、市研究中心专家撰写文章,结合实际案例为解决群众关心的托育、养老等问题提供了思路和路径。已完成。

  针对关心基层和群众呼声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2月12日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及成效:

  39)进一步端正工作作风,帮助基层和育龄群众解决问题。已整改落实失独家庭帮扶以卫健委认定的领取特扶金对象为准,均已列入计生协符合条件的帮扶范围,其中包含没有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事实失独家庭。已完成。

  40)加强对闽都助学往年受助学生的跟踪回访,及时倾听服务对象的呼声一是及时召开“闽都助学”工作座谈会暨资助金发放仪式,邀请新老受助学生代表围绕在校学习、生活开展座谈交流,了解他们的成长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就学、就业等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每学年核实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在校表现情况,实时调整受助对象的助学金发放。2023年为2名休学后复学的受助学生落实了助学金补发,取消了1名家庭经济好转后不符合受助条件学生的助学资格。三是持续做好受助对象档案材料管理,多渠道与受助学生沟通联系,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四是与福州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开展暑期实习活动,帮助学生成长成才。2023年通过自主报名形式,7名闽都助学受助学生前往该公司实习,提升了社会实践的能力。已完成。

  十一针对主动服务意识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42)未完成,计划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2023年12月12日,第(44)项基本完成整改,其余2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及成效:

  41)主动介入,加强与保险公司沟通、联系。赴中国人寿福州分公司开展保险项目专项调研,多次邀请保险公司领导及相关工作负责人来我会商谈、协调相关事宜。已完成。

  42)主动加大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力度。2023年11月1日,组织中国人寿福州分公司、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计生协及市人寿广达支公司、市计生协法律顾问等多方召开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协调会,协调三家区级计生协就金额认定,返还途径、期限等问题与市人寿团险部、市人寿广达支公司进行了协商,要求会后各方要进一步协商,尽快落实协调会各方达成的共识。2024年3月7日下发《关于做好历年来意外伤害险赔付率不足差额部分返还工作的意见》,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计生协一是主动作为,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正式行文向承保公司行文催讨未返还到位的差额资金,为后期采取相应法律程序作准备;二是存在历年赔付率不足差额部分未返还到位的县(市)区,要根据相关程序另行选择保险公司开展合作。2024年3月13日组织法律顾问单位专业律师与仓山、台江、晋安计生协在市计生协会议室集中对接情况、提出法律建议,逐一指导后期催讨工作。分管领导、责任处室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多次赴仓山、台江、晋安了解进展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困难,督促工作开展。未完成,将持续长期整改

  43)协调多方力量帮助解决。通过积极联络省计生协家庭服务部介入、法律顾问参与等渠道多措并举,帮助相关县(市)区级计生协逐步解决问题。邀请我会法律顾问单位北京浩天(福州)律师事务所参与协调,提出法律意见;将协调会情况及时向省计生协家庭服务部报告,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已完成。

  44)积极谋划“早教进社区”服务项目。加强创新意识,结合基层实际,制定了2023-2024福州市“早教进社区”公益服务活动计划。发挥市早教指导服务中心的优势,在全市筛选30个符合条件的社区,开展不少于60场线下亲子互动活动和科普宣传讲座,同时开展2-3场线上优生优育指导科普直播,向我市0-3岁婴幼儿家庭传播科学育儿知识。截止2024年3月,全市已举办33场亲子互动活动和科普宣传讲座,服务约500余人。基本完成。

  2.财务管理不规范。

  十二针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0月31日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及成效:

  45)规范资金使用支出。财务人员主动与市财政局业务处室加强沟通,全面梳理2023年度各项资金列支情况。梳理2023年度“六项重点任务”发展性项目资金及工作经费列支情况。截止2023年11月,2023年度差旅费5.85万元、会议费1.25万元、培训费10.71万元,均从“工作经费”专项中列支。已完成。

  46)重新修订《福州市计生协财务管理规定》。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办理个人公务卡,要求规范公务支出采用公务卡结算的规定,严格审核费用审批程序。已完成。

  十三针对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2月12日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及成效:

  47)立即开展固定资产排查清查工作。检查资产的存放、保管、使用和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已完成。

  48)立即清查仍登记在外单位和已退休两位干部的固定资产的存放情况。规范固定资产登记,谨防单位资产流失或化公为私。已完成。

  49)定期对本单位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办公室做好本单位资产实物账目。已完成。

  十四针对财务制度制定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130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及成效:

  50)完善财务制度并开展自查工作。2023年10月,重新修订《市计生协财务管理规定》,修改与相关财务规定条款不符的条目。加强财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2023年10月安排1名财务人员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财务管理专题业务培训班。梳理单位其他内控制度,修订《市计生协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市计生协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10月至11月期间对我会财务制度、人员配备情况、内控体系建设、会计工作规范、印鉴密钥分控、银行账户管理、账务实务处理、固定资产管理等8个方面开展了2023年度财务管理自查工作。已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

  十五针对领导作用弱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0月30日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及成效:

  51)加强学习。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23年9月重新修订《中共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规范党组工作。已完成。

  52)剖析检讨。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有关班子成员对发挥领导作用弱化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检讨。已完成。

  53)加强把关。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业务处室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加强对党组会议议题审核把关,确保人事安排、评先评优相关议题均要通过党组会议议定,杜绝以会长办公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的做法。审核2023年度会长办公会、机关办公会、党组会议,三重一大相关议题均通过党组会议。已完成。

  十六针对执行党组议事规则有偏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115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及成效:

  54)修订规则。召开党组会议,2023年10月重新修订并学习《中共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党组议事规则》,并认真实施。举一反三,11月同时修订《中共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已完成。

  55)立即整改。今年以来“三重一大”及其他重要事项均提交党组会议研究议定。2023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25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68项。每次党组会均主动邀请驻市卫健纪检监察组参会,进行指导、监督,积极采纳意见建议。已完成。

  56)剖析检讨。针对“执行党组议事规则有偏差”问题,党组书记代表党组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检讨。已完成。

  2.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十七是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0月30日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及成效:

  57)加强党建工作。2023年度党建工作已纳入市计生协年度工作意见,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已完成。

  58)会议听取汇报。2023年4月、7月党组分别听取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汇报,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及时掌握机关党支部工作情况并深入指导。已完成。

  59)会议检讨剖析。“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党组书记代表党组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检讨剖析。已完成。

  十八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0月30日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及成效:

  60)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2023年10月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出于公心、直截了当,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从具体问题表现入手,既指出差距不足,又提出改进意见,防止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以会前批评式谈话代替会上批评。已完成。

  十九针对党建工作基础薄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212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及成效:

  61)组织业务培训2023年8月,举办为期3天党建业务培训班,特别是对党员民主评议、谈心谈话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素质。已完成。

  62)开展谈心谈话。结合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规范制度要求,严密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和支部谈心谈话工作。2023年度共开展谈心谈话 19人次。已完成。

  63)加强党费管理。严格按照党费使用管理要求,2023年党费支出6620元,均通过支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后开支报销。已完成。

  3.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二十针对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2月12日,第(66)(67)项基本完成整改,其余2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及成效:

  64)提升选人用人的规范化水平。党组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在每批次选人用人工作方案中细化完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严格履行“凡提四必”要求,不断提升选人用人的规范化水平。在11月24日启动的2023年下半年市计生协干部选任和职级晋级工作中,组织班子成员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政策法规进行再学习。已完成。

  65)组织人事干部再次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制定市计生协《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制度》。在11月24日启动的2023年下半年市计生协干部选任晋级工作中,已规范记录考察谈话,全面了解记录廉洁自律情况,认真规范撰写考察材料,举一反三,对近年来的考察材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进一步复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立整立改。已完成。

  6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2023年7月18日,提拔一名年轻副科级干部为正科级领导,1名正科级领导晋升一级主任科员;11月24日启动2023年下半年干部选任和职级工作,1名四级主任科员任副科级领导职务,1名一级科员晋升四级主任科员2023年度,2批次选拔任用工作完成后市计生协提任正科、副科各1人,占科级领导职数(6个)的33.3%,已超年度30%比例,正副科领导职数已满编;晋升一级、四级主任科员各1人,占职级职数(9个)的22.2%,年度可用职级职数已用尽;市计生协有科级干部 9 人,在年龄普遍增长1岁的情况下,其中正科级干部的平均年龄由2022年底的平均50.25岁下降到47.75岁;副科级干部的平均年龄与2022年底保持相同均为39.6岁,干部队伍老龄化现象取得一定改善。根据编制职数空缺情况,优先从基层调配优秀年轻干部或考录年轻干部,逐渐改善干部队伍老龄化现象。11月15日,从长乐区计生协调配1名工作经验丰富、优秀年轻干部。下一步,市计生协党组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研判,根据干部队伍现状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逐步改善干部队伍老龄化现状。基本完成并长期推进。

  67)在职级职数年度可使用比例内,结合干部队伍实际,争取应用尽用。2023年4月,1名一级主任科员退休;7月18日,1名正科级领导晋升一级主任科员;11月24日启动2023年下半年职级晋级工作,1名一级科员晋升四级主任科员,2023年度职级职数比例已应用尽用。2023年度,第2批次职级晋升完成后,实际配备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主任科员4个,在上半年退休1名一级主任科员的情况下,职级实际配备数与巡前保持相同,职级职数使用取得推进。下一步,市计生协党组将继续加强干部工作统筹谋划,合理安排干部职级晋升节奏,逐步改善职级职数空缺率高的问题。基本完成并长期推进。

  二十一针对干部激励机制不完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2月12日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及成效:

  68)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六项重点任务”,学习贯彻省、市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平时考核干部评价机制。已完成。

  69)出台激励机制文件。2023年11月14日,市计生协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并出台《福州市计生协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实施意见》,激励机关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着力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干事创业氛围。已完成。

  二十二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2月12日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及成效:

  70)严格按规定做好干部在公安出入境机关备案工作。干部职务职级层级发生变动、调入调出以及退休等人事变动情况,严格按照3个工作日的要求及时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2021年9月18日,市计生协已完成所有在职干部和退休市管干部的报备工作。已完成。

  71)严格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所有干部个人因私证件统一由组织宣传处专人保管,认真完善证件登记台账,对证件领取、归还进行登记造册,注明领取、归还时间。2023年6月9日,已建立出国(境)证件领取管理台账。已完成。

  72)严格执行机关考勤管理规定和补休调休制度巡察发现问题后,已立即纠正非节假日加班调休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公务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因紧急工作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根据考勤机签到记录或会领导批示确定加班时长,给予相应的补休或冲销相应天数的事假、病假。已完成。

  73)规范请假、外出、公出等审批程序。巡察指出问题后,即严格执行如下规定:工作人员请假、外出、公出等要提前办理好相关手续,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填写请假外出审批单上所有项目,防止遗漏项已完成。

  74)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日常考勤管理审核相关请假材料,次月5日之前汇总,并公示考勤情况,考勤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已完成。

  4.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

  二十三针对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2月12日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及成效:

  75)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组分别在2023年2月、7月2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督促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深入查摆问题,提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举措。已完成。

  76)认真制定梳理年度主体责任清单。按照各自工作范围进行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及措施。已完成。

  十四是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抓得不够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0月22日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及成效:

  77)党组成员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3名党组成员共排查9个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签定防控廉政风险承诺。已完成。

  78)修订廉政风险管控实施办法。2023年10月,重新修订《市计生协廉政风险管控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各处室业务工作,制定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表,明确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13个并提出有效的管控措施。已完成。

  二十五针对常态化廉政教育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9月30日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及成效:

  79)专题学习制度。党组召开会议,组织专题学习《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廉政谈话制度》,明确谈话主体、谈话范围。已完成。

  80)开展廉政谈话。在集中整改期间,党组书记同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同分管处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同本处室工作人员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党组成员针对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以及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重点谈心谈话。据统计,集中整改期间开展廉政谈话50人次。已完成。

  81)常态化落实谈话制度“五必谈”要求。据统计,2023年度开展廉政谈话83人次。已完成。

  二十六针对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2月12日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及成效:

  (82)强化日常监督,切实发挥“探头”作用。立足于监督职能,参加市计生协党组会议10场、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4人、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21人次,落实落细日常监督。督促市计生协修订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及重要资金使用进一步规范相关程序。将巡察整改作为监督工作重点,监督市计生协党组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压紧压实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逐条核对巡察整改措施,及时跟踪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整改落细落实。已完成。

  83)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市计生协纪检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对市计生协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提醒4人次,督促市计生协党组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教育。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处置巡察组移送的问题线索,对其中涉及的两名干部作出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处置,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切实发挥红脸扯袖作用。已完成。

  84)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组内将加强业务学习作为重要工作任务,通过个人自学、组务会集体学、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政策文件的学习,进一步补齐短板,提高精准监督能力。已完成。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二十七是针对协会党组对上一轮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力度不够,存在整改不到位、整改长效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第(85)项2023年10月30日已完成整改其余32023年12月12日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及成效:

  85)党组深刻反思反省,提高政治站位。在本轮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出动员部署,要求全会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巡察整改工作,并要求办公室尽快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分工。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形成未全面整改落实到位问题清单,明确并实时督促相关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进行再夯实、再推进。目前,上一轮巡察反馈未全面整改落实的4个问题,在集中巡察整改期间全面整改落实。已完成。

  86)针对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已在措施(54)(55)中整改。已完成。

  87)针对“幸福工程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问题。已在措施(4)(5)(6)(7)中整改。已完成。

  88)针对统筹推进“六项重点任务”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出台《关于认真落实2022-2023年度“六项重点任务”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指导县级计生协对照上级要求查缺补漏,在强化基层计生协组织建设、落实“六项重点任务”项目中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评价工作。推动11个县区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并结合第四季度调研,对标推进“六项重点任务”综合评价工作。二是2023年9月至10月,开展对“六项重点任务”市级项目点进行动态调整的审核认定工作,推进项目点规范建设。三是年初合理安排“六项重点任务”年度财政资金预算,统筹推进“六项重点任务”落实。四是提高业务水平,通过理论学习、外出调研、交流座谈等形式,提高干部对“六项重点任务”等工作的业务能力,有效地指导基层开展相关工作。已完成。

  89)针对基层调研督查不深不细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下沉一线,摸清底数,收集相关意见和建议,从整体上掌握情况、深入督查、研究对策。二是全年形成《关于计生协参与福州生育友好社会建设的调研报告》《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健康知识进万家”活动现状与优化研究》《关于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工作调研报告》《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研究探讨》《推进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问题研究》等5篇调研成果报告。三是强化调研成果落实,2023年12月召开调研成果研讨交流会,做好政策解析、答疑解惑工作,有效推动项目工作落实落地。已完成。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收到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1件,市卫健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对2名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其中,科级及以下2人,给予组织处理2人。

  市计生协对聘请《福州计生协》主编审核把关不严,从市人口福利基金会列支《福州计生协》编辑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列支行为不够规范。市计生协办公室作为主办处室负有一定的责任,对办公室负责人予以谈话提醒,对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主动服务意识弱”的问题。

  (一)关于仓山、台江、晋安三个区请求帮助协调返还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费赔付差额的问题。

  一是就协调返还事宜向省计生协家庭服务部作进一步汇报,争取省计生协支持从省级层面加大协调力度,帮助基层协调解决问题。二是加大与市人寿公司的联系,协助推动区级协会就金额、途径、期限等具体问题与市人寿广达支公司的深入沟通协商。三是商请市人寿公司上报省人寿公司,在省级层面和省计生协就政策的解读进一步进行研讨,并研究具体的赔付方案。四是加强对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计生协相关业务的服务,及时提供法律、政策等方面的指导。计划于2024年9月30日之前尽快协商到位。

  (二)关于因组织协调不力,停止开展“公益早教进社区”优生优育指导活动的问题。

   一是按照2023-2024年“早教进社区”公益服务活动计划,计划在2024年8月前开展不少于60场亲子互动活动和科普宣传讲座;二是加强对基层“早教进社区”项目的指导,重点督促相关社区做好人员招募、场地布置、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提升活动效果和服务质量;三是指导基层计生协充分利用智慧海都APP生育与健康栏目的线上培训功能,组织基层工作者、志愿者参加线上全省儿童保健家庭指导员培训班,提升基层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402833;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福州市计;邮政编码:350007;电子邮箱:fzsjsx2020@163.com

 

 

中共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党组

2024531

来源: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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