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5月10日至6月13日,市委巡察二组对中共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12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市委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以上率下,形成合力,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二)敢于担当尽责,坚持迅速认真整改。2019年12月5日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市计生协党组情况反馈会召开后,会党组12月6日即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暨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工作会议,进一步学习领会反馈会精神,研究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对落实巡察整改问题进行任务分解,要求班子成员及处室负责人巡察整改期间,原则上不得休年假,严控外出,凝心聚力抓好整改。12月11日会党组认真研究形成巡察整改措施,并积极与市委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二组、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沟通,及时印发《关于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巡察整改的指导思想、整改重点、整改方向和保障措施,进一步细化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清单,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措施。先后7次召开党组会、2次会长办公会研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主动担责,对照检查,剖析问题,诚恳接受批评,认真抓好整改。通过层层分解、层层紧抓、层层落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三)加强建章立制,坚定整改目标不变。会党组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从思想源头和制度根本上剖析原因,摸清问题根源,把立行立改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先后制定完善了15项规章制度或规范措施,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有力推动了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促进计生协工作上新的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实际不紧,政治站位还不够高”的问题
(1)“对习近平关于新时代计生协中心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制定《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中突出“六项重点任务”工作内容,结合我市计生协工作实际逐项细化措施,加强工作保障,将“六项重点任务”融入我会改革发展工作。目前,《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初稿)已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并提交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待进一步成熟后提请市委召开市领导听取市计生协改革工作汇报会,推促《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顺利出台。二是将计生协“六项重点任务” 列入2020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并上报市委督查室,于下半年组织工作督查,进一步加大调研督查力度,抓紧抓好基层“六项重点任务”落实。三是将2020年的生育关怀行动专项经费逐项分解用于开展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等“六项重点任务” 工作,并在申报2021年财政预算时进一步加大“六项重点任务”专项经费占年度业务专项总经费比例。四是持续开展“六项重点任务”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各级计生协专干开展“六项重点任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市本级已于2019年12月举办办公室业务(计生家庭维权工作)培训班,将于2020年举办三场“六项重点任务”工作专项培训和综合性培训。
(2)“面向计生群众宣传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力度还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送理论进基层”暨新思想宣讲活动。下发《关于做好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对县乡两级计生协新思想宣讲活动的活动场次、活动对象、活动形式、参考学习材料进行明确要求,贯穿2020年度工作始终。二是加强市计生协自媒体对新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宣传。借助市计生协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理论宣传图文、视频,拓宽宣传宣讲覆盖面。
(3)“存在学用‘两张皮’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精心安排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提高学习实效。2019年以来,党组中心组共集中学习19次,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省会排头兵意识”专题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6个专题等列入学习内容,中心组每名成员每周坚持自学1.5小时。中心组学习带动机关干部参加学习,累计177人次。二是六项重点任务相关内容纳入支部每月学习教育计划中去,做到计生协日常业务与党务工作相互融合,克服“两张皮”现象。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不力”的问题
(1)“对开展新时代计生协业务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制定2020年县乡级专项业务培训计划,设置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培训课程。以县(市)区和试点乡镇儿童早期发展项目负责人为培训对象,邀请省计生协有关领导或负责人解析项目管理要求、指导工作方法。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明确工作思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工作,对我市0-3岁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开展专项调研,提出“探索建立考评、投入、协调、宣传机制,开展点面结合式宣传,用好示范基地,培育人才队伍,购买社会服务”的工作建议。三是加强指导督促,落实工作任务。下发《关于做好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照省计生协《关于实施儿童早期发展教育项目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要求,落实阵地数量、服务覆盖面、活动形式和场次的任务。将县级计生协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情况列入2020年度督查检查考核,届时对未完成工作目标的县(市)区进行通报。2019年,全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服务0-3岁儿童家庭21274户,占当年新生儿人数36.7%,超额完成省计生协下达的任务目标。2018年未达标的6个县(市)区中,仓山、连江、闽清、高新4个县区已完成2019年服务0-3岁儿童家庭数量任务。对仍未达标的福清市、长乐区两个县区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将列入我会2020年度重点督办工作,开展针对性查摆整改。
(2)“破解难题能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幸福工程福建省管理办法,改变以往直接下达任务指标的方法,指导各县(市)区按照季度账上可用项目资金,开展幸福工程扶困、扶智、扶助健康工作,下发了《关于推进2020年幸福工程工作的通知》。二是加强调研,把项目督查纳入年度督导计划。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市计生协会改革方案调研,围绕项目工作情况、困难问题开展了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措施。三是按要求落实定期通报制度,县(市)区计生协每月将幸福工程进度情况上报市计生协,市计生协每季度将情况通报县(市)区分管领导。四是要求县(市)区加大幸福工程项目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张贴海报、小组长入户宣传等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五是将业务培训列入市县两级年度培训计划内容。六是收集完善相关制度,形成汇编,指导基层开展工作。
(3)“推动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计生协机构改革推进情况专题调研。2019年11月以来,市计生协领导班子分组深入12个县(市)区开展计生协改革工作调研,通过汇报交流、座谈研讨的形式,掌握基层在推进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收集基层对如何通过改革进一步提升新形势下计生协会工作水平的建议意见。二是在《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初稿)中,提出“改进计生协机关干部配置、使用和管理方式”、“探索正式人员编制与编外聘用人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聘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等途径探索解决基层计生协人员不到位问题。目前,《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初稿已提交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并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待完善后将提请市委召开市领导听取市计生协改革工作汇报会,争取2020年底前解决基层计生协工作人员专岗专责问题。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重点。二是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通过邀请市委讲师团老师为我会机关党员干部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讲座、组织开展意识形态知识测试等形式,加深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严格按照《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责任,党组书记、处室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签订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四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以及市计生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管理,引导全市计生协会系统干部凝聚思想共识。
(2)“宣传阵地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制定《福州市计生协宣传工作制度(暂行)》,完善自媒体信息报道刊发的审批程序,加强对宣传阵地的管理。二是加强对自媒体管理员的日常教育,要求管理员汇总纸质审核表中,把好发布内容和审批时间审查关,对信息发布审批表及时归类存档。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真管真严还不够”的问题。
(1)“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中共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党组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党组定期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党组认真审议2019年度我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和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情况报告,对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处室,严格按照序时进度完成。三是狠抓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工作,规范党组学习教育计划,强化机关党支部政治引领和服务功能,把党风廉政教育列入机关党支部重要学习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党章党规党纪,通过组织参观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党组成员带头上廉政党课、举办《廉洁守正,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组织观看《大道直行》等廉政教育专题片、典型问题通报、定期推送廉政提醒短信等形式,筑牢机关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
(2)“常态化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认真按照市委《开展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制定我会《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廉政谈话制度》(试行),规定了谈话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明确了“何时谈、和谁谈、怎么谈、谈什么”。二是制作新的廉政谈话记录本,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监督执纪的重要论述和我会机关廉政谈话制度印在前头,时刻提醒领导班子和处室负责人保质保量落实廉政谈话工作,通过谈话逐级压紧压实廉政提醒工作。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认真抓好重要节点的专项督查工作,于2020年春节前就市计生协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津补贴发放、“三公”经费开支情况以及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查后,对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将书面反馈市计生协会党组,督促其建章立制,落实整改。二是下一步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将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幸福工程项目、发放计生对象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发放计生对象房屋修缮补助款等方面),赴基层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不实”的问题。
(1)“公车使用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5月28日已将连续加油款及机场车辆通行费共计1362元退还至市计生协基本户,515.87元退还至市人口福利基金会账户;2020年2月4日追回临聘驾驶员违规连续加油款及机场车辆通行费2498.68元,其中1742.68元退还至市人口福利基金会账户,756元退还至市计生协基本户。二是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按照《福州市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做好车辆使用管理。印发《福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范围>的通知》《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至全体干部职工,要求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2)“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整改,2019年5月29日已收回多领取的伙食及交通补贴10631元,并上缴国库。二是举一反三,严格对照福州市财政局印发的《福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差旅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福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解答和有关票据使用规范的通知》精神。2020年1月13日,配合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2019年我会人员差旅补助领取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一笔培训单位有安排接送机,又领取市内交通补贴160元,已于2020年1月15日将多领取的补贴收回至单位基本户。三是按照《福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加强单位内部人员下乡、异地出差审批手续,强化差旅费报销规范管理。对2019年我会人员差旅费报销手续自查自纠中,发现个别下乡用行程方案充当出差审批手续,已于2020年1月3日新增《出差审批单》,从2020年1月开始严格实行。
(3)“公务接待手续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福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共福州市委接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国内接待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严格遵循“先审批,后接待”的程序做好接待工作。接待费用报销时,严格把关审核,确保公务接待审批单、国内公务接待清单、派出单位公函、接待菜单齐全。对2019年1月至11月我会“公务接待费”进行自查自纠,共接待7次,未发现手续单据不齐全问题。二是印发《福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中共福州市委接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补充通知》至全体干部职工,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4)“违规发放奖励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整改,全部退还违规发放的奖励金。2019年5月底已收回违规奖励金12425元,并上缴国库。二是做好宣传教育。利用机关工作群和市计生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具体内容,在机关工作群通报相关典型案例。三是利用廉政谈话,发现苗头问题,提醒干部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做到防微杜渐。
4.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未根治”的问题。
(1)“党组对自查的‘四风’问题整治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组织县(市)区对2019年项目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生育关怀项目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针对项目帮扶对象、实施程序、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开展自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结余慰问金已安排在2020年元旦春节统筹支出。二是下发《关于做好市委巡察我会项目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通知》,要求晋安区计生协会调查了解2015年给当时尚未生育的受助“母亲”违规发放幸福工程帮扶款2万元情况,该对象已按约如期返还幸福工程滚动帮扶款2万元。三是围绕项目工作内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市计生协会改革工作开展两场调研,加强了业务指导。四是将生育关怀项目检查督导融入计生协“六项重点任务”的督查内容。
(2)“下基层调研督查不深不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出台《市计生协会领导干部调研工作制度》,要求会领导和各处室在制定年度计划时要将调研工作列入计划。会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省、市委当前重点工作和计生协会“六项重点任务”,积极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二是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要求加强对调研问题的研究协调和解决,及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会领导每年开展的调研工作情况,列为年度工作述职的内容之一。
(3)“机关干部存在慵懒散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考勤管理制度,印发《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版)》并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进一步加大机关干部思想教育力度,严肃考勤纪律,实行迟到早退提醒谈话和约谈制度,每月第1周内及时公布上月机关考勤情况,将考勤工作纳入日常一线考核量化评分内容。二是建章立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并成立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对机关作风建设作出要求,严格工作纪律以及作息、学习、会议制度,加强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推进群团组织“强三性去四化”,进一步改进市计生协会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意识。
5.关于“廉政风险依然存在”的问题。
(1)“项目招投标存在违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廉政谈话制度》(试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做好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组织处室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干部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规范采购服务的流程。认真学习相关财务制度,招投标工作由采购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讨论,律师把关,在阳光下运行,杜绝廉政风险。2019年起,《福州计生协》月报设计印刷项目已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进行招投标。
(2)“购买社会服务随意性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整改,建章立制,及时印发《福州市计生协会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廉政风险管控办法》,并着力强化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健康发展。二是制定《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自行组织采购管理办法》,梳理规范单位服务项目采购程序。2019年以来,“青春健康校园行”服务等6笔服务项目采购工作,全部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规范采购。三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及宣传工作,及时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张贴廉洁宣传标语,做好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督促机关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四是2019年与有关企业联合开展的为计生家庭母亲免费筛查治疗妇科病活动未产生费用。2020年将按照省计生协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3)“购买办公用品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和管理制度》,办公用品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由综合处进行统一集中采购。修改完善《福州市计生协固定资产管理办法》,2018年以来电脑等办公设备均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在政府网--网上超市上进行集中统一采购。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市计生协采购领导小组职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兼职纪检人员作为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参与采购开标工作。三是多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工作,2019年组织学习廉政制度3次,举办1场廉政教育讲座,组织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廉政电影5次,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6.关于“对基层帮扶项目资金监管不力”的问题。
(1)“幸福工程项目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整改,挽回损失,责令相关县区计生协对巡察发现问题进一步调查了解,及时落实整改。连江县计生协2013-2017年违规发放的幸福工程帮扶款420.6万元已收回,1名相关责任人员被诫勉谈话。晋安区宦溪镇计生协会2014-2017年在“企业+幸福工程母亲”帮扶工作中,相关企业因生产经营问题,累计未按协议规定向32名计生困难群众发放幸福工程分红款8.4万元,目前,已向6人补发1.8万元分红,剩余6.6万元已制定了还款计划。闽清县计生协2013-2017投入5家企业的幸福工程项目帮扶资金因自然灾害、经营不善等原因,截至2018年度12月有132.9万元帮扶资金尚未收回,截至2020年1月已追回幸福工程帮扶款22万元,剩余110.9万元幸福工程帮扶款有的已制定了还款计划,有的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是举一反三,组织县(市)区对2019年幸福工程工作自查自纠,近期召开项目工作推进会,对巡察发现违规问题在系统内进一步通报,引以为戒,对项目工作再部署。
(2) “违规发放计生对象小额贷款贴息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整改,督促长乐区计生协追回2016年违规发放3名湖南镇政府干部的小额贴息款5400元,长乐市已对1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连江县计生协自查中发现的2013-2015年49户贴息对象贷款多发放贴息资金29544.83元,已追回27414.41元;剩余2130.42元贴息资金,其中一户实际贷款已达1年,贴息资金1847.04元符合补助条件,另一户已死亡,283.38元贴息资金无法收回。二是举一反三,结合项目工作,组织县(市)区对2019年小额贷款贴息等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巡察发现违规问题在系统内通报。
(3)“违规发放计生对象房屋修缮补助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整改,针对连江县计生协2016年违规发放计生对象房屋修缮补助款给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共7名,金额共10.6万元,其中违规发放的2万元房屋修缮补助款至今尚未收回的情况,市计生协要求连江县计生协加大工作力度,目前,县镇村三级干部正积极对该对象进行思想动员,督促其尽快还款。针对违规发放计生对象房屋修缮补助款问题,连江县已先后对县、镇计生协会4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分,其中批评教育1人、诫勉谈话3人。二是举一反三,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生育关怀项目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在规定时限内对房屋修缮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做到举一反三,切实保障计生困难家庭房屋修缮资金使用安全。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党组发挥核心引领作用不强”的问题。
(1)“党组战斗力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贯彻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认真实施福州市计生协会关于贯彻落实《福州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若干规定(试行)》方案,强化机关日常一线考察机制,在机关内部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提振精气神,提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计生协主责主业方面的学习研讨,加大党组研究主责主业力度,积极开展机关党建引领主责主业考察学习,吸收其他省市计生协的先进经验,抓好新时代计生协业务拓展和发展。
(2)“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建章立制,制定《中共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党组议事规则》,明确计生协党组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并严格贯彻执行。
(3)“干事创业担当尽责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思想教育,把“干事创业敢担当”纳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党员围绕“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专题学习研讨,牢记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组织学习《习近平在福州》采访实录,通过常态化的学习教育,夯实思想基础,增强干部职工岗位职责意识和履职履责能力。二是自查整改,举一反三,强化《福州市市级生育关怀行动和六项重点任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加强对县(市)区资金督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各县(市)区计生协2013-2019年下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经统计,市级向各县(市)区下拨资金结余为101.11万元,省级向各县(市)区下拨资金结余为3.30万元。要求各县(市)区计生协2020年底将结余资金清理完成,并根据县(市)区计生协上报的结余资金使用计划,每个季度跟踪使用进度,对资金使用存在困难的县(市)区进行指导,在2020年第三季度末将对结余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县(市)区进行通报。
2.关于“选人用人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组工干部的业务能力。组织人事干部参加市委党校第17期组织干部进修班、工资福利业务培训、公务员信息采集和公务员统计培训共3场学习培训,切实提升业务能力。二是举一反三,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档工作,完成对我会12名干部科级及以下干部的人事档案审查,发现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干部混岗现象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组织人事干部参加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组工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迅速整改,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对4名混岗干部重新定岗定责。
(3)“干部因私护照管理较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挂网公开供全会干部学习,明确机关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审批制度及请假流程。二是明确管理护照责任处室,并对处级及科级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的集中保管情况开展全面清查工作,做到备案人员“零持有”。三是完善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账,加强日常维护,杜绝漏管失控。
3.关于“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并对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帮带。二是党组认真研究党务人员配备事项,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和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到位。三是党建工作经费根据党建活动实报实销,党建工作经费得到切实保障。
(2)“党建工作和业务联系不够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建引领主责主业。结合“六项重点任务”,积极创建“生育关怀?家庭幸福”党建品牌,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进社区,开展认领微心愿、慰问计生贫困母亲等活动,将开展慰问、科学养育进社区暨公益赠书等纳入党员志愿系列服务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建服务业务工作。二是加大“六项重点任务”与党员志愿服务结合融入力度,将走访慰问、闽都助学、健康帮扶、科学育儿等项目与党员干部志愿服务有机结合,党建工作服务业务中心工作,业务工作促进党建工作,做到齐头并进。
(3)“抓干部学习教育不细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落实牵头抓总负责,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建办严格落实抓党建工作责任,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内组织生活、廉政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二是编印《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党员干部应知应会手册》,督促学习背记,并定期组织机关干部进行测试。
4.关于“党建工作基础不够扎实”的问题。
(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制度,并及时做好记录。二是进一步落实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的整改责任,认真制定并研究整改措施,确保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到位。对2017年民主生活会指出的“干部轮岗交流不够”的问题已进行整改落实。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2019年度召开支委会16次,支部党员大会13次,党课8次。二是班子成员按规定时间,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认真备课、上党课,带头促进“三会一课”制度得到落实。
(3)“基层党组织换届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组织党建业务培训。2020年1月13日至14日组织机关支部党建业务培训,支委和党务干部参加了培训,提升了党务干部和支委业务能力素质。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到会前征求议题议程,提升了质量效果。2019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先召开支委会对党员大会议题、支部工作报告等内容进行了研究。本届机关支部届满组织召开换届党员大会前,先召开支委会,对大会议题、支委人选等内容进行研究,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纪律。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党组对落实未巡先改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对2019年1月到11月“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补贴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发现个别下乡用行程方案充当出差审批手续,立即新增《出差审批单》,从2020年1月即开始实行;发现个别发票未签字,立即补充完整。针对2018年“六项任务”专项补助经费执行率不高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能,结合有关县(市)区2019年“六项任务”专项补助经费使用计划,在市财政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之前,已先期向相关县(市)区下达资金绩效目标任务,并提前明确应提供的佐证材料和材料提供时间节点。配合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2019年我会人员差旅补助领取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一笔培训单位有安排接送机,又领取市内交通补贴160元,即于2020年1月15日将多领取的补贴收回至单位基本户。二是建章立制,修改完善《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机关各项财务报销手续,全面加强机关干部财务管理规定的教育与学习。三是严格按照《福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中共福州市委接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国内接待工作的补充通知》《福州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做到结算手续齐全。对2019年1月至11月我会“公务接待费”、“会议费”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手续单据不齐全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截止目前,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未收到巡察组移交关于市计生协会相关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通过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逐条深入剖析和认真整改,我会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必须持续落实,下力气从根本上加以治理。下一步,我会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完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深化整改实效,用好整改成果,切实提升计生协会工作水平。
(一)关于对习近平关于新时代计生协中心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不力的问题。改革工作是我会2020年工作重点,我会改革方案草拟及改革推进工作正按中国计生协、省计生协统一部署有序推进。《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初稿)将解决乡级计生协工作人员专岗专责的问题纳入改革重点,目前已广泛征求县(市)区意见并通过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待进一步成熟完善后,将请求市委召开市领导听取市计生协改革工作汇报会,确保全市改革任务2020年前如期完成,改革方案的出台将积极推动新时代计生协中心工作在我市的落地落实。
(二)关于“开展新时代计生协业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加强儿童早期发展项目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需长期坚持,计划于2020年12月前完成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培训,通过汇总季度报表掌握工作进度,利用2020年下半年开展专项督查的契机进行现场指导。重点督办福清市、长乐区两个县区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协调解决项目运作中困难和问题,于2020年底对未完成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工作任务的县(市)区进行通报,促进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工作有效开展。
(三)关于破解难题能力不强和幸福工程项目问题较为突出问题。这两个问题都涉及幸福工程项目,按照我会整改时限安排,我会将结合省计生协会“六代会”精神, 2020年第一季度召开项目工作推进会,重点部署幸福工程等项目工作,一方面立足实际,着力从加强业务指导方面进一步推动。另一方面坚持幸福工程完成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将情况报送各县(市)区分管领导,以促进幸福工程工作开展,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企业+幸福母亲”是我省幸福工程帮扶模式之一,近年来企业由于经济不景气或遇到自然灾害,影响幸福工程资金的还款和幸福母亲分红的发放。晋安区宦溪镇计生困难群众未收到幸福工程分红8.4万元,已责成公司负责人2020年内分批兑现。闽清县幸福工程未归还帮扶款110.9万元,其中21.9万元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89万元已责成公司负责人年内分批兑现。
(四)关于干事创业担当尽责不够的问题。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会加强对县(市)区资金督查,经自查统计2013-2019年下拨资金使用情况,市级向各县(市)区计生协下拨资金结余为101.11万元,省级向各县(市)区下拨资金结余为3.30万元。目前,各县(市)区计生协已经使用7.56万元结余资金,对其余结余资金也做出了具体使用安排,计划在2020年12月完成,市计生协将根据县(市)区上报的结余资金使用计划,每个季度跟踪使用进度,对资金使用存在困难的县(市)区进行指导,在2020年第三季度末将对结余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县(市)区进行通报。
(五)关于违规发放计生对象房屋修缮补助款问题。原计划于2020年1月收回的违规发放计生对象2万元房屋修缮补助款尚未收回,已督促连江县计生协会与对象积极沟通,催促其尽快还款,如无法解决,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8032631;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市计生协;邮政编码:350007;电子邮箱:fzsjsx2020@163.com。
中共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党组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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